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对“机器换人”项目的信贷资金达26亿元。同时,我市还成立2亿元工业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优先“机器换人”项目贷款转贷使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加大科技人才支撑力度。2012年,实现新增省科技型企业8家、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6家;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家;新设立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1家,科技人才的支撑有效提升了企业“机器换人”的水平。
海宁市印发《关于开展“机器换人”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试行)》
围绕海宁市“工业强市”建设战略目标,为加速有效投入,实现存量提质、增量选优,建设工业强市,现就组织实施“机器换人”专项行动(2013—2015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扶持,大力推进试点工作。
每年在全市规上企业中评选一批“机器换人”试点企业,对成效明显的试点企业给予一定政策奖励。
1.明确实施范围。到2015年底前,规上工业企业项目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其中设备投资300万元(含)以上,并符合市重点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发展方向。
2.确定试点企业。对在实施范围内的企业,实行“企业自愿、政府审核、动态调整”的原则,由市经信局每年年初向相关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表和意向申请表,了解企业投资计划,对申请加入“机器换人”试点的企业按产业目录、投资额大小、项目质量、减员增效前景等进行量化评估,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每年确定“机器换人”试点企业100家以上,其中“机器换人”示范企业10%左右。“机器换人”示范企业必须是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具有行业推广价值的企业。同时,对未按计划开展“机器换人”的试点企业实行淘汰,以确保试点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