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爱三工业株式会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4号)--爱三工业株式会社
发改委:此公司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协商频率高,违法情节严重,对你公司处2013年度中国境内涉案产品销售额10%的罚款。但考虑到你公司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且停止了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第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按照20%的幅度减轻罚款,处2013年度中国境内涉案产品销售额8%的罚款,计2976万元。
11、株式会社不二越--免罚
株式会社不二越是从原材料产品到机床的全方位综合制造型企业。在切削刀具、机床领域的机械加工、无人自动化机器人、轴承,液压件以及其他功能零部件、原材料,热处理、涂层等材料之四大事业方面积累的各种技术为基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10号)--株式会社不二越
发改委:鉴于你公司直接协商产品涨价,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达十年多,违法情节严重,对你公司处2013年度中国境内轴承销售额10%的罚款。但考虑到你公司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了重要证据,且停止了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第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免除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