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打印制造知识产权引发担忧
最近,一家英国游戏公司给某3D打印机商家发出了停业“命令”,原因是该商家打印出了该公司的流行桌面游戏“战锤”中人物的实体模型。还有,一位荷兰设计者给Thingivers发送了“下线通知”,作为3D打印机设计编码的在线信息库,Thingivers可以让任何人在线免费下载并分享这位设计师的设计。
另外,备受争议的瑞典文件共享网站“海盗湾”一直是世界各地的诉讼目标,今年该网站也对外宣布,要开始着手一项共享3D印刷设计新服务的消息。美国有线电视网络媒体公司HBO发给费尔南多·索萨一封“停止和终止函”,要求他停止销售由3D打印出来的模仿HBO剧集《权力的游戏》中铁王座的iPhone底座。
3D打印本身实质上是一种复制,而著作权所要禁止的恰恰就是非法复制。当然,著作权法保护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像小说、油画、音乐等都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但这些与3D打印关系不大,3D打印主要涉及“产品的外型与结构”的版权保护问题。
3D打印可以视为对“实用艺术作品”的复制,如果这种复制未经作者授权,便可能被视为侵权。然而,在判断3D打印侵权问题时,还需要关注3D打印的方式。目前3D打印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从立体到立体,即通过电脑中的3D立体模型,打印出立体物品;第二,从文字到立体,即通过在电脑中输入一段文字描述,如长方形,高18公分,宽20公分,颜色为红色等,进而打印出对应的物品。第三,从平面到立体,即电脑中是一个平面图形,通过3D打印程序,打印出立体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