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业的发展势态与隐含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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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核电进入半开禁状态

  5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 (下称《核安全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下称《核安全规划》)。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郁祖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核安全规划》颁布,意味着中国核电进入半开禁状态,但还要等待《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出台,核电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21台未开工机组重新启动建设,那时,中国核电才是真正开禁了。

  “十一五”期间,我国提出“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专家认为,这一方针一直没有变,只不过,福岛事故后,政府各级领导对于发展核电的态度更为谨慎,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推动了核电技术的发展。

  在核电项目审批和建设即将重启之际,中国将如何迎接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的新阶段?

  “十二五”核电重点投资798亿元

  将用于核安全改进工程、科技研发创新工程、事故应急保障工程等重点工程

  我国“核安全规划”明确了2020年远景目标: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十三五”及以后新建核电机组力争实现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到2020年,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这也意味着,至少到2020年,我国仍将进一步发展核电。

  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核电厂各个阶段始终处于国家核安全局的严格监管之下,包括核电厂前期准备、核电厂厂址选择、核电厂建造、核电厂首次装料、核电厂运行。同时,核电厂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设备的设计必须经过国家核安全局的技术审评及独立计算校核,只有确认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后,国家核安全局才颁发相应行政许可。

  “核安全规划”划定“十二五”时期重点项目投资需求约798亿元。这些资金将用于核安全改进工程、放射性污染治理工程、科技研发创新工程、事故应急保障工程等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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