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一体化使得发电企业多元化风险正在快速上升
煤电一体化使得五大发电集团纷纷快步进入煤炭行业,由于是初次涉足,而且多为被动进入,多元化风险正在快速累积,有些甚至已经开始面临技术和市场的双重风险。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五大发电集团基本上都只有单一发电业务。近几年,在煤电一体化政策引导下,五大发电集团纷纷快步进入煤炭行业。煤炭业务资产总量快速提升,由2008年的314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948亿元,两年翻了一番半。目前全国煤炭资源开发竞争激烈,地方政府在分配煤炭资源时一般都要求按比例投资煤炭深加工或非煤项目,这就使得五大发电集团在大步进军煤炭行业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多元化业务规模和范围均被大幅放大。从2008年到2010年,五大发电集团的煤炭相关业务资产总额由630亿元增长到2,149亿元,涉及煤化工、冶金、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投资增幅远高于发电主业,甚至高于煤炭业务本身。煤炭及相关多元化业务在五大发电集团中所占份额快速捉高,资产占比由2008年的4.1%大幅提高到2010年的9.1%。
这种情况目前还在愈演愈烈,五大发电集团都将目标瞄准为“亿吨”级煤炭企业。按照这种发展趋势,估计到2015年,五大发电集团以煤炭为核心的多元化业务比重将会超过20%。很多领域五大发电集团都是初次涉足,而且多为被动进入,多元化风险正在快速累积。有的发电企业大规模进入大型煤化工项目,已经开始面临技术和市场的双重风险。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快理顺煤电价格机制
五大发电集团要加强发电主业的投资,并将已形成的多元化业务收益投资于发电主业。同时建立开放的电力交易市场,尽快形成市场化的电价机制。
合理引导发电企业适度发展多元化业务。中央五大发电集团是我国电力供应的主要力量,承担着全国近50%的电力供应,做好做强发电业务是其根本职责。五大发电集团的多元化业务应促进发电主业的发展,而不是削弱发电主业的投资。相关部门要逐步淡化甚至取消煤电一体化的政策提法,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等方面不再执行鼓励一体化的政策倾向。国资委对发电企业的考核要避免鼓励其投资相对盈利能力较强的多元化业务,应统筹考虑煤电价格矛盾对发电主业的影响,并鼓励发电企业将已形成的多元化业务收益投资于发电主业。
要根本上解决煤电矛盾,还是要坚持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所明确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和路线,建立开放的电力交易市场,尽快形成市场化的电价机制。在当前电力市场化过渡阶段,应坚持实施煤电联动机制。如果煤电联动暂时有困难,可以补充实施“以煤补电”的新办法,使火电企业能够获得相对合理的收益水平。如贵州省2011年开始实施煤电新机制,将所征收的煤炭调节基金补贴给火电厂,暂时缓解了煤电矛盾。